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时间:2024-03-01 16:36:16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11篇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11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1

(20___年1月1日修订)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二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负赔偿责任。

(一)航空运输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雷电、火灾、爆炸或由于飞机遭受恶劣气候或其它危难事故而被抛弃,或由于飞机遭受碰撞、倾覆、坠落或失踪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二)航空运输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航空运输险的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航空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及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三、责任起讫

(二)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行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述规定终止:

1.被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被保险的货物在卸载地离飞机后满三十天为止。

四、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规定而影响本公司利益时,本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一)当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目的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货,当发现被保险货物遭受任何损失,应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现被保险货物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当局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如果货损货差是由于承运人、受托人或其它有关方面的责任所造成,并应以书面方式向他们提出索赔。必要时还须取得延长时效的认证。

(二)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三)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

保险单正本、提单、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提供向责任方追偿的有关函电及其它必要单证或文件。

五、索赔期限

本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后起计算,最多不超过二年。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2

甲方:

乙方:

双方就进口货物的运输预约保险议定下列各条件以资共同遵守:

(1)保险范围

甲方从国外进口的全部货物,不论运输方式,凡贸易条件规定由买方办理保险的,都属于本合同范围之内。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向乙方办理投保手续并支付保险费。

乙方对上述保险范围内的货物,负有自动承保的责任,在发生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损失时均按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2)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以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CIF)即货价加运费加保险费为准(运费可用实际运费,亦可由双方协定一个平均运费率计算)。

(3)保险险别和费率

各种货物需要投保的险别由甲方选定并在投保单中填明。乙方根据不同的险别规定不同的费率。现暂定如下:货物种类、运输方式、保险险别、保险费率。

(4)各种险别的责任范围,按照所属乙方制定的“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海洋货物运输战争条款”“航空运输综合险条款”和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为准。

(5)投保手续

甲方一经掌握货物发运情况,即应向乙方寄送起运通知书,办理投保。通知书一式五份,由保险公司签认后,退回一份。如果不办理投保,货物发生损失,乙方不予理赔。

(6)保险费

乙方按甲方寄送的起运通知书照前列相应的费率逐笔计收保费,甲方应及时付费。

(7)索赔手续和期限

本合同所保货物发生保险范围以内的损失时,乙方应按制定的“关于海运进口保险货物残损检验和赔款给付办法”迅速处理。甲方应尽力采取防止货物扩大受损的措施,对已遭受损失的货物必须积极抢救,尽量减少货物的损失。向乙方办理索赔的有效期限,以保险货物卸离海轮之日起满一年终止。如有特殊需要可向乙方提出延长索赔期。

(8)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3

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保险货物在水路、铁路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兴趣办本保险。

第二章  保险责任

第二条 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责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由于运输工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5.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1.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此处隐藏12745个字……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_____金额为限。

第十四条 货物发生_____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或全部的,被_____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赔。如被_____人提出要求,_____人也可以先予赔偿,但被_____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给_____人,并协助_____人向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 _____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_____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六条 被_____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180天不向_____人申请赔偿,不提出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十七条 被_____人与_____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日期: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11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

本协议所指货物运输保险内容如下:

甲方作为投保人向乙方投保国内航空运输一切保险。

被保险人:_________

货物价值确定方式:按当地市场发货价确定。

保险费率:_________‰ 免赔额:_________元(鲜活内免赔额:_________%)

一、保险责任范围

本保险为货物运输一切险。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保险单上订明承保的声明价值进行全额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雷电、火灾、爆炸或由飞机遭受恶劣气候或其他危险事故而被抛弃,或由于飞机遭受碰撞,倾覆、坠落或失踪意外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3.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3.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4.本保险不负责赔偿由于敌对行为使用原子或热核制造的武器所致的损失和费用。

5.本保险不负责赔偿执政者,当权者或其他武装集团的扣押,拘留引起的运输途径的丧失和挫折而提出的任何索赔。

三、责任起讫

1.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运输工具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运抵上述仓库或储存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后满三十天为止。如在上述三十天内被保险的货物需转到非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

2.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卸、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赐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行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述规定终止:

(1)被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被保险的货物在卸货地卸离飞机后满三十天为止。

(2)被保险货物在上述三十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照上述第1款的规定终止。

四、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本公司利益时,本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1.当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目的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货.当发现被保险货物遭受任何损失,应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现被保险货物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当局索取货损货差证明。

2.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3.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保险单正本、提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提供向责任方追偿的有关函电及其他必要单证或文件。

五、索赔期限

本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出险时开始.在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十个工作日全部赔付完毕.如涉及到公安机关立案侦察的情况下,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后起计算,公安机关出据相关手续后,最多赔付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经双方友好协商,现达到如下协议:

1.甲方需按发货计划,以每票逐一向乙方投保.在货物起运前,甲方需将货运单和发货声明价值及已填保单传真给乙方,乙方以收到传真货运保险单作为回执,承诺予以承保。逢周六,周日或节假日,甲方可以在休息日向保险公司传真,承诺予以承保,并录入电脑系统。

2.在货物起运前,如发生与上述保险内容不相一致的变更时,甲方需及时传真进行变更申请,以便乙方作相应的承保处理,以乙方接受传真变更的批单为准。

3.协议双方均需建立往来业务台账,留存每批货物原始资料,经核对无误后,甲方须提供货运保单正本,由甲方每月一次性结清保险费。

(1)货运单要按序号填开。

(2)保险单要按序号填开。

(3)甲方预交_________元保单代管责任金。

4.乙方须对甲方提出的任何投保咨询,有关的建议及时予以答复,必要时提出上门服务。

甲方联系人: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六、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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