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合同书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策划合同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策划合同书 篇1甲方:
乙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座落于上海市黄浦区外滩号的 项目(暂定推广名)的广告策划、广告创意、设计工作,
第一条、服务内容
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负责项目准备期及项目实操期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建议贵司根据各期间、各阶段乙方负责的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工作内容。
1、推广策略拟定:
1)案名及SLOGAN;
2)全案推广策略建议书;
3)阶段性推广策略建议书;
4)公关活动提纲及宣传提纲。
2、VI系统建设:
1)标识、标准字、标准色、标准组合形式及延展、变异等设计;
2)VI延展(手袋、名片、信封、信纸、传真等)。
3、售楼处、项目现场的平面设计方案:
1)招牌、看板;
2)指引系统;
3)项目现场围档。
4、广告设计(含创意、文案、设计):
1)楼书;
2)户型单页;
3)折页、DM;
4)客户通讯;
5)户外广告;
6)报纸、杂志等平面媒体广告;
7)广播(电视)广告文字创意;
8)网站平面设计框架及网络媒体平面设计;
9)展会布展平面设计。
第二条、服务形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提供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甲方应在收到该方案和进度表后五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甲方确认后,该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即作为本合同附件予以履行。
2、如甲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意见在三日内提交修改后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意见或逾期未提交经修改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无需为此支付费用。
3、该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表》所确定的日期,甲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乙方应当无条件予以服从,甲方并无需对该调整增加费用。
4、乙方应当根据经甲方确认的《工作进度表》中的阶段期限计划或甲方调整后的期限计划履行,各项工作完成的日期以乙方提交该工作服务成果的书面报告之日为实际完成之日。
第三条、服务成果形式和要求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内容均须以文字、图纸、图片或其它形式的载体体现,各服务成果具体载体均应当为至少提供书面文本三套及电子文档一套;
2、乙方应对其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进行充分的说明,达到甲方工作人员可以充分理解。如甲方工作人员有提出异议,乙方应当负责给予充分解释。
3、乙方不负责广告的制作、印刷、具体活动的承办和拍摄、租片、广告发布事宜。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前述事宜,则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书。
4、乙方应当每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交服务月报,其中应当包括当月计划、当月已完成的项目、计划履行情况、下月计划以及对已履行情况的分析、建议。
5、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均须经甲方签字同意。如甲方对其内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按甲方意见限期修改,直至满足甲方要求。对于紧急事项,甲方可通过电话、传真通知确认,并在确认后24小时内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书面确认。经甲方确认工作成果,乙方对其文件承担责任,不得更改。
6、其他要求:
(1)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各种策划、创意、设计、报告等文件,均应加盖乙方公章及设计人员、起草人员以及审定人员的名称,并应当通过直接提交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送达甲方,甲方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的送达。
(2)以上文字、图片、载体均为设计图纸及样稿,该设计图纸应当清楚明晰,并注明其适用使用的媒体,其相应的电子版本可以直接被广告公司、媒体或印刷企业等用于制作菲林(底片)。
第四条、广告服务流程
1、甲方应就具体服务内容向乙方下达工作单,乙方按工作单的要求和期限向甲方提供相关广告创意设计及合作范围其它服务。甲方工作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
2、甲、乙双方须确定各自的工作联系人。甲方的联系人为,该人无权作出任何承诺、确认,无权减少本合同项下的乙方义务或甲方权利,无权增加乙方权利、费用或甲方义务,任何承诺、确认等均须以甲方加盖公章的方式确认。
3、乙方的工作联系人为,负责整个服务项目的安排、执行和与甲方的沟通、联络。该负责人向甲方所做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4、甲、乙双方以周报形式进行每周工作的`讨论交流,时间为每周一进行,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完成,乙方项目组长和甲方沟通商议项目执行情况,乙方须提供已完成的项目、计划履行情况及分析、建议、预期执行计划和工作进度表等,交由甲方确认,甲方可根据需要予以增减或要求推迟、提前设计,并由乙方根据共识撰写沟通记录,双方签字确认。乙方项目组长须按照甲乙双方共同确定之工作计划对每周工作进程严格把关。
5、根据项目需要,乙方针对本项目组成的专案组核心成员在以下重要时间节点根据甲方要求进驻本项目现场办公:
1)入市前
2)开盘中
3)开盘后
4)其它时间:如突发事件
备注:进驻时间、进驻期限及进驻人员组成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及甲方要求确定。
第五条、合同期限
1、项目准备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7个月。
2、项目实操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12个月。
3、合同期满,如双方同意续约,则另行签订新的合同。
第六条、服务报酬及付款方式
1、服务报酬:
1)项目准备期(即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的月服务报酬为¥ 万元整,合计为 万元。
2)项目实操期(即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的月服务报酬为¥ 万元整,合计为 万元。
3)该价款包括策划、设计、创意、编制、监控、建议、培训、人工、材料、办公费、差旅费、税费、利润等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并经甲方确认合格所需的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准备期第一个月的服务报酬 万元。
除项目准备期第一个月之外,以后各月的服务报酬,乙方按工作进度表、工作计划及 ……此处隐藏17213个字……。
4、对乙方提交的策划设计提案,甲方应在收到后日内将评审意见提交乙方,如甲方认为不符合要求,应提供书面修改意见。双方另行约定完成修改并交付提案的时间。如甲方在乙方提案后日内未提出反馈意见,即视为该提案已通过验收。
3第七条权利归属
1、乙方对策划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策划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可另行签订转让合同)。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策划设计费用之前,乙方策划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策划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乙方可将策划设计作品作为作品范例用于自身企业宣传及本行业专业比赛。
第八条合同价款
策划设计完成的作品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的,价款总额为RMB:壹佰叁拾伍万元整(¥ 1350000、00)。预付款比例为30 %,计RMB:肆拾万伍仟元整(¥ 405000、00),支付时间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全款支付时间为交付作品之日。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迟于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每日按应支付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迟于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委托作品的',每日按未交付作品应收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一方违反其义务、承诺和保证,则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以及另一方为保护其合法权益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和诉讼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合同变更
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和补充均应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面文件,变更和补充后的内容若与原合同有冲突的,以修改后的文件为准。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非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乙方延迟交付任一阶段的策划设计成果,经甲方催告后日内仍未履行的;
(2)乙方将策划设计成果未经甲方同意披露给第三人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目的。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非因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延迟交付任一阶段的策划设计费,经催告后日内仍未履行的;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为评审策划设计成果以外的目的使用本合同项下的策划设计成果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披露乙方策划设计成果的。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策划合同书 篇13活动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以期共同遵守。
一、 项目概况:
l项目名称:
罗莱形象代言人(李嘉欣)新闻发布会
l活动时间:
上海 大酒店:20xx年11月01日
二、项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罗莱形象代言人新闻发布会”公关活动的专业公司,策划(执行)项目内容:
l 明星代言新闻发布会:
1、“罗莱形象代言人新闻发布会”活动方案
2、活动的策划与现场监控
3、环境设计及安装(灯光音响、AV设备)
4、场地确定(场地选择、场地落实)
5、活动现场布置(舞台搭建、活动背板、签到背板等)
6、各项发布会中活动的策划与执行(主持人、舞蹈演员)
6、活动相关物品的`配备(签到用品、与会证件、活动道具)
7、相关物料设计、制作和应用
l 媒体公关:
1.媒体沟通、媒体邀请、现场接待
2.新闻发布会策划、执行、监控
3.媒体报道引导、后期刊发情况跟踪、提供监测剪报
三、费用支付:
l 合同总金额为:元
l 付款方式:
首期预付款:项目确认开始启动预付合同总金额的20%(,人民币:)支付到乙方帐户,作为活动启动预付款; 第二次付款:项目合同签订之后3日内甲方将合同总金额的70%(人民币:)支付到乙方账户,作为活动执行费用。
余款:在20xx年11月1日活动执行完毕五日内将现场活动费用的余款10%(人民币)支付到乙方账户;媒体服务报告书提交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到乙方账户。
l乙方确保此次活动的媒体到会率达80%,媒体稿件刊发率达到80%,新闻稿刊发达到平均300字/每篇,并确保在两周内发稿(月刊杂志除外)。
四、违约责任:
l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及最终认可确认意见实施制作。如因其它因素要更改或取消制作内容,乙方应提前1-3日书面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l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项目工作不能如期开展或完成,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
l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义务、承诺、保证或由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声明与事实不符或有误导成份,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该方即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负责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l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天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0.9%的滞纳金;
l 如甲方中途中止协议,应按本合同各项目产生总金额支付 20%的违约金;对于已执行部分,则需支付全部资金,若造成乙方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l 若乙方未能按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如期开展活动,造成甲方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五、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l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协商的,均可向原告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l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两份。
l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合同各方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合同各方适格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与本合同有冲突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 方:(签章):乙 方:(签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帐 号: 账号名
称:帐 号:
开 户 行:
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