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集中攻坚行动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消防安全集中攻坚行动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消防安全集中攻坚行动方案1
为切实抓好抓实“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消防安全集中攻坚行动,全力做好党的二十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陇南支队党委高度重视,积极研判部署,明确责任,细化举措,坚决采取硬性措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高位部署,迅速行动,全力推动责任落实。支队积极主动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提请市政府组织召开党的二十大消防安全工作专题部署会,会上,市领导对国庆节及党的二十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市政府与支队分别制定蹲点督导方案,派驻行业领域专家分赴各县区开展蹲点督导,通过交叉联合执法的方式,全力确保党的二十大消防安全。支队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制定“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消防安全集中攻坚行动方案,召开视频调度会,动员全市各级队伍,凝心聚力抓好各项任务。各县区相继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为党的二十大安保奠定良好的基础。
部门联动,合力共管,集中开展攻坚整治。支队充分利用安委会、消委会平台,向重点行业部门发送消防安全提示函,分析各行业领域火灾形势,推动加强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健全部门联合检查与执法衔接机制,对职责交叉、联系紧密的领域,强化协同治理。动员各方面力量,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文物建筑、自建房、“多合一”、群租房等重点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攻坚,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全面夯实社会面火灾防控基础,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安全稳定。目前,共检查单位77家,发现隐患39处,整改隐患51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8份、行政处罚5份,罚款46600元。
内外合力,重点推进,坚决维护稳定形势。支队针对社会面消防安全、执勤战备训练、队伍管理教育及疫情防控形势等,认真梳理各类风险隐患,制定蹲点督导细则、下发督办提示函和任务清单,明确任务内容、完成时限及责任主体,督促集中攻坚行动纵深开展。支队编制印发1000余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手册》、制定《基层消防工作所标准化管理手册》,以消委会名义发文推动基层消防工作所实体化运行,助力集中攻坚行动。各级基层网格员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等问题突出的住宅小区、高层建筑、集贸市场进行集中排查,指导群众开展“四清”活动,现场指导乡镇(街道)、派出所对“九小场所”开展消防监督工作,大力提高基层火灾防控水平。支队主官带队持续开展“错时检查”行动,以“零容忍”的执法态度,规范执法,筑牢火灾防控屏障,坚决守住社会面、队伍内安全双稳定,以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拓宽渠道,广泛宣传,全面强化教育培训。支队持续利用楼宇电视、电梯显示屏、社区宣传栏、新媒体、短信平台等阵地,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积极督促指导单位场所广泛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一懂三会”、推广“全民消防学习平台”和燃气安全、用火、用电消防安全提示,通过集中培训、组织演练、入户提醒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着力营造全民关注消防安全、消除火灾隐患的浓厚氛围。走进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距离感受消防、体验消防、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技能5次,通过短信服务平台发送消防安全温馨提示5400余条,发动乡镇、街道、社区发放宣传资料7630余份,累计培训1120人(次),形成了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
消防安全集中攻坚行动方案2
为深刻吸取哈尔滨“8.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预防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政办明电〔2018〕26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针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劳动密集型企业、旅游景区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坚持执法查处与整顿规范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建设相结合,确保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行动重点
1.在禁止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场所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
2.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故障、损坏或被遮挡、覆盖,影响正常使用的。
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及应急照明装置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失效和标识错误或被遮挡、覆盖的;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以及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防排烟不符合要求的。
4.商住楼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
5.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在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区域(包括集体住宿的学生、幼儿、老人、病员和员工休息的房间)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或封堵,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6.建筑物及其周围违法乱搭乱建违章建筑,影响人员逃生消防车通行和灭火救援工作的。
7.公共娱乐场所留人(更值人员除外)住宿的。
各县区(园区)可以根据实际,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消防安全保障措施,纳入专项行动内容。
三、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底,为期100天。
(一)全面部署阶段(即日起至9月10日)
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李安林任组长,公安、教育、民政、商务、文化、卫生计生、工商、安监、旅游、房地产管理、城市管理、电力、市政府督查室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百日攻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余良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园区)及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和工作要求,强力推进专项行动。
(二)集中排查阶段(9月11日—10月9日)
各县区(园区)、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采取集中行动,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分析问题、推动落实。
(三)全面整治阶段(10月10日—12月15日)
各县区(园区)、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对前期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重点攻坚,全面整治,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中下旬)
各县区(园区)、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对专项行动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健全完善提升火灾防控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落实责任。
各县区(园区)、市政府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人命关天、责任如山,事故可防、事在人为,有责必尽、执法必严”的工作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及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周密部署、细化措施,定期分析、研判和调度,切实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摆上重要日程。
(二)多措并举,依法除患。
强化行业标准化管理,教育部门牵头负责督导检查设置床位的幼儿教育场所、寄宿制学校;民政部门牵头负责督导检查养老院等养老福利机构;商务部门牵头负责督导检查商场市场;文化部门牵头负责牵头督导检查公共娱乐场所;卫生部门牵头负责督导检查医院病房楼、门诊楼;安监部门牵头负责督导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旅游部门牵头负责督导检查星级宾馆和旅游景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检查、指导和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物业管理范围内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公安部门牵头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检查;城市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对违法违章建筑,占道经营、堵塞消防车通道、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违法行为进行清理,对未经规划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违章建筑,依法实施查处,对未依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的违法建筑进行清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依法予以限期整改或者强制拆除;电力部门负责对供电设施、线路及电气设备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一些陈旧老化的电气线路,督促产权人按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及时进行改造、更换,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对用电单位和个人超负荷用电、违规拉线接电等存在危害人身和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及时跟踪整改落实;经通知整改仍不整改的,依法中止供电,对违法投入使用的违章既有建筑,依照法定条件、程序中止供电;其他部门牵头负责督导检查本行业领域内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全面负责本地区专项行动的指挥调度。深化消防网格化管理,发动乡镇街道和村居委等基层组织,通过排查摸清底数,建立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治清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严格执行“五个一律”(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公众聚集场所,一律关停;场所自动消防设施严重损害、瘫痪的,一律停业整顿;违规住宿影响消防安全的,一律清除;违章搭建影响消防安全的,一律拆除;构成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一律挂牌督办整改),通过约谈督办、联合执法、重拳整治形成治违除患的高压态势。
(三)夯实基础,强化宣传。
着力补齐消防工作短板,要深化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基层消防组织实体运行,加速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组建,加大消防车辆、消防装备、消防队站、消防水源、微型消防站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社会火灾防控的基层基础。要组织曝光一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将火灾案例、消防常识、自救知识等,依托消防科普馆、报刊媒介、专栏专版等载体,通过教育培训、媒体宣传、疏散演练等方式,加强常态化宣传和针对性教育,注重日常养成,引导群众从思想上重视消防安全。
(四)加强督导,严格追责。
专项行动期间,市百日攻坚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调度会,听取各县区(园区)、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各县区(园区)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暗访检查消防工作制度,市政府相关部门要组织在本行业系统开展消防专项督查,对因工作措施不力、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将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
各县区(园区)、市政府相关部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请于2018年9月10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xxx,电话:xxx),专项行动期间,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12月25日前上报专项行动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