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峰复课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错峰复课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错峰复课方案1一、返校复课的时间:
1、初三年级:
xx月xx日上午9:00——10:00
(10:00举行开学典礼)
2、初二年级:
xx月xx日上午9:00——10:00
(11:00举行开学典礼)
3、初一年级:
xx月xx日上午10:00——11:00
(11:00举行开学典礼)
学生要按学校规定的时间,错时错峰入校,不得提前或延后。
二、学生返校复课的前提条件:
1、无乏力、咳嗽、体温≥37.3℃等症状的(如有上述症状须经医疗机构鉴定痊愈)
2、认真填报《xx市微校园学生健康预警平台》健康数据
3、认真填写《xx市xx中学学生居家隔离自我监测记录表》
4、学生、家长签署《报告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承诺书》
三、学生返校复课时须携带的用品:
1、《xx市xx中学学生居家隔离自我监测记录表》(填报截止期为学生返校当天)
2、《报告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承诺书》(学生和家长须共同签署)
3、必要的日常用品(换洗衣服、换季衣物、洗漱用品等)、防疫用品(适量口罩)、学习用品。
四、学生返校注意事项:
(一)、为减少学生接触危险,学生返校时,家长一律不进入学校
1、家长应提前在学生返校前通过银行缴纳生活费、课后服务费;通过”新华文轩缴费系统”缴纳”教辅资料费”;
2、家长应提前帮助住校学生准备好住校所需的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及换洗衣物,提前指导孩子挂蚊帐、铺床等生活技能;
3、离家前,家长应帮助学生确认学生带齐了学校要求的证明材料(此为入校必备资料);
4、学生返校途中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要全程佩戴口罩,请勿用手接触口、鼻、眼等部位。若接触扶手、门把手、电梯按键、柜台等物品,下车到校后及时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
(二)、学生返校通道开启前,学生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1、学生返校通道开启时间:初三xx月xx日上午9:00;初二xx月xx日上午9:00;初一xx月xx日上午10:00。
2、学生返校通道开启之前请在校门外等候(提前到达的学生可到xx广场或筏子河畔稍事休息,不要在校门口聚集),等候时请保持与他人的安全距离;为减少人员聚集,家长将孩子送到校门外并在学生通过体温监测后即可离开。
(三)、测体温、交验资料,有序入校
学生进入学校时,必须戴口罩、接受体温监测,并在指定位置交验《自我监测记录表》和《承诺书》,然后按照指定路线进入教室或宿舍
(四)、人员较多时请戴口罩
五、学生返校复课后的`学习生活注意事项:
(一)、体温监测:
1、走读学生每天离家前(住校生每周一离家前)在家自行测量体温,身体正常者方可到校,体温异常学生不得到校,请家长陪同学生到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2、全体学生必须配合学校进行每天三次体温检测(其中住校生早间检测在各班进行、走读生入校时由学校统一检测;午检和晚检均由各班进行),体温正常者方可参加当日学习,体温异常学生学校通知家长陪同学生到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3、学生在校期间如有”发热等相关症状”,学校将迅速将其带往”临时隔离室”,并及时通知家长陪同学生到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学校将根据医院的诊治结论(书面病历或书面医学证明)决定是否允许该生返校继续学习。
(二)、学校生活要求:
1、依法依规如实报告健康情况,瞒报、虚报健康状况的学生将受到校纪处分,情况严重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各位家长在开学复课前加强对孩子的法律教育。
2、在疫情解除前,全校学生暂时不出早操,学生起床后迅速到教室自习并接受早间体温检测,初三学生检测后列队到餐厅用餐。
3、学校实行”分区域就餐”:为降低就餐时的人员密集度,初二、初三学生在餐厅就餐;初一学生一律在教室就餐(食堂员工送餐到班,由班主任老师组织就餐,餐后由食堂员工收回清洗消毒)。
4、按照学校指令使用教室、宿舍:为保障学生安全,学校将按上级相关要求定期对教室、宿舍进行消毒,学生不得在学校规定的时间之外进入未经许可的区域。
5、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学校提倡学生上课戴口罩(口罩由学生家长自备),以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6、行课期间,所有教室均不得关闭门窗。
六、复课后学生突发”发热等相关症状”处置流程:
(一)、病情报告:
1、上课时段:有”发热等相关症状”的学生须立即报告当堂授课老师
2、课间时段:有”发热等相关症状”的学生须立即报告自己见到的第一位老师
3、就寝时段:有”发热等相关症状”的学生须立即告知室长或生活老师,室长或生活老师须立即报告当日留宿学生宿舍的值班行政干部
(二)、处置流程
1、上课期间:
(1)授课老师立即电话报告学校校长并通知班主任老师,并立即将有”发热等相关症状”的学生移至教室门口,其余学生戴好口罩,所有师生均不得离开教室,班主任老师电话通知家长后前往教室协助任课老师维持秩序,安抚学生。
(2)校长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并将有”发热等相关症状”的学生带往学校设置的”临时隔离室”,等待其家长陪同前往医院就医(如学生病情严重,由校长指定人员拨打120请求救治)
2、非上课期间:
(1)老师立即电话报告学校校长并通知班主任老师,并立即将有”发热等相关症状”的学生移至远离其他学生的区域,其余学生戴好口罩,迅速返回教室,班主任老师电话通知家长后前往教室协助维持秩序,安抚学生;
(2)校长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并将有”发热等相关症状”的学生带往学校设置的”临时隔离室”,等待其家长陪同前往医院就医(如学生病情严重,由校长指定人员拨打120请求救治)。
3、就寝期间:
(1)值班行政干部立即电话报告学校校长并通知班主任老师(班主任老师须立即电话通知家长到校)
(2)生活老师立即将有”发热等相关症状”的学生带往学校设置的”临时隔离室”,等待其家长陪同前往医院就医(如学生病情严重,由校长指定人员拨打120请求救治)。
(三)、其他事项:
1、陪同孩子就医的家长一律从位于富江超市对面的学校后大门进出 ……此处隐藏27148个字……弄虚作假、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错峰复课方案11一、总体要求
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管理人员、培训教师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物业人员,以下简称员工)与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学员)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落实复工复课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扎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课,确保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培训秩序。
二、全面细致做好复工复课准备工作
1.全员摸底调查。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返岗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省疫情防控办〔2020〕7号)以及我市防控工作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复工复课前组织全体员工、学员填报《校外培训机构员工和学员健康申报表》(详见附件4),做好师生健康全覆盖监测工作,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
2.场所清洁消毒。正式复课前,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20〕5号)要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对各类教学、生活场所和食堂进行全面消毒。
3.防控物资准备。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复课前后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充足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做好发热患者“临时隔离”方案,明确隔离办法、要求,条件允许的机构须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设置“临时隔离室”;要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等过程规范有序。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员误食,杜绝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4.实施“封闭式”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员工、学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所有进出培训场所人员(含保安、保洁等)均须落实“身份核实→扫码或亮码+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
5.做好复课提示。校外培训机构具体复课时间明确后,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告知学员和家长复课时间以及复课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复课。
三、严格做好复课后疫情防控工作
1.实施错时错峰培训。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培训学员的人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人数,切实防止出现校门口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大量聚集等情况。停止举办任何进培训场所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2.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除本机构的员工和学员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外培训机构内。对进入机构的员工和学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员工和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应予以劝返。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并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机构内。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地来杭学习考察的团组,应婉言拒绝或请其推迟来杭。
3.严格卫生消毒制度。校外培训机构要参照《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浙教防控办函〔2020〕6号),每天对培训场所实施消毒。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要妥善保管消毒剂,明确标识,避免误食或灼伤。每天做好各类教学、生活及工作场所(如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的通风换气,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严格执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所有教室内无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用。
4.加强卫生健康教育。校外培训机构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现有的官网官微、走廊宣传栏等平台,普及卫生保健常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组织员工和学员学习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师生个人防护要点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20〕3号),指导员工和学员加强个人防护。要求每一名员工和学员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人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5.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到课的员工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工和学员,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其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
6.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若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疑似患者,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详见附件6),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联系当地卫生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四、严格遵守复工复课时间
1.复工时间。校外培训机构复工专指机构员工复工,不含学员线下复课。
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落实杭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的通知》的“六个到位”要求,且通过“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复工申请核准的,即可有序复工,同时须第一时间向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复工申请由属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复工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
复工不等于线下复课。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校外培训机构可利用复工时间做好线下复课的各项准备工作,但不得擅自提前进行线下复课。
2.复课时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复课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校开学时间,具体复课时间按省教育厅、市政府有关部署执行。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健全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快制定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培训场所日常筛查机制、疫情防护措施、疫情处置机制,将防控工作抓实抓细。
3.加强联防联控。要建立与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网络,各培训机构应及时掌握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4.强化督导检查。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在复工复课前后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明查暗访,重点加强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